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开展的高考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由试点院校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考生参加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高考。
我院是2010年被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陕西首批三所试点院校之一,2011年自主招收新生780名,2012年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计划24个专业招生990名。数控工程学院计划2个专业招生80名。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和已报名参加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二、选拔方式
1.普高生:普高生只参加笔试考试,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2.三校生:需参加笔试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学院根据笔试和技能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3.根据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三、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数控工程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计划
(层次:大专,学制:三年)
序
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普高生
选拔方式
| 三校生
选拔方式
| 1
| 数控技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 40
| 笔试
| 笔试+技能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 40
| 笔试
| 笔试+技能
| 合 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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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各专业均为每生每年学费5500元、住宿费650元,按学年收取。
四、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3月1日—4月20日,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w.sxpi.com.cn),进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4月1日—20日,考生须到我院招生办现场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并领取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考生高考报名号、高考准考证号及在我院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的登录密码;④《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可在我院招生办现场打印);⑤中学或职校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如考生本人不能到我院现场确认,可委托家长代其来校确认。除需提供以上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书写。
五、考试安排
1.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2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通过回答问题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
3.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分工科类、综合类)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考生可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笔试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8:30—11:30;面试和技能考核时间:4月21日下午14:30—17:30和4月22日8:30—17:30;考试地点:我校院内(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六、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2.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省招办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
3.每位考生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其他专业调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4.分数相同时,按照面试或技能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七、优录政策
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录取线,并保证就读专业。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10—50分计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5—20分计入总分。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3月1日—4月20日
| 登录我院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 4月1日—20日
| 到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 4月21日—22日
| 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 5月初
| 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5月中旬
| 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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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相关说明
1.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2.凡经省招办批准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高考及录取。
3.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4.未尽事宜请与我院招生办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咸阳市内乘15路、23路公交车可到我院北门,18路、19路公交车从我院南门通过。
咨询电话:029-33152179 33288123
咨询QQ: 513763750 1319008077
学院网址:http://www.sxpi.com.cn 招生网址:http://zsw.sxpi.com.cn
有关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我院招生网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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